历史的背面
§到底谁在绕着谁跑?
在进入那些沉重的历史卷宗之前,我们不妨先去想象一只松鼠。这是熊逸在《春秋大义》开篇提到的一个哲学题目,源自威廉·詹姆斯:设想有一只松鼠攀附在一棵大树的树干上,而一个人站在树干的另一面。这个人很想看到松鼠,于是他绕着树跑。然而,无论他跑得多快,那只机灵的松鼠总是以同样的速度、同样的方向绕着树干躲闪。结果就是,人绕着树跑了一圈又一圈,却始终只能看到粗糙的树皮,那一面有松鼠的风景,永远与他隔着一个树干的距离。
最后,问题出现了:这也是哲学史上著名的一问——到底人在绕着松鼠跑,还是松鼠在绕着人跑?
这是一个关于定义的游戏,历史就像是那只松鼠,我们站在现在的视角,拼命地翻阅典籍、考据文物,以为自己在无限接近历史的真相,但实际上,我们看到的,永远只是树干的一面——那是被历代史官修饰过的文字,是被后世价值观过滤过的故事。而树干的背面,那些真实的动机、那些隐秘的利益交换、那些不足为外人道的政治算计,就像那只松鼠一样,始终躲在我们的视线盲区里。
更有意思的是,历史上的许多人物,其实也陷在这个“绕树跑”的游戏里。他们常常为一个看似古怪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到底谁是正统?这个举动是“忠”还是“奸”?这场战争是“义战”还是“不义”?
他们表面上在争论道理,在捍卫某个原则。但究其根本,他们争的其实是那个定义问题的权力。谁赢了,谁就掌握了那把丈量历史的尺子,就能把“松鼠绕着人跑”的故事,讲成唯一正确的版本。所有的利益、立场和身家性命,都藏在这把尺子的刻度后面。
在熊逸看来,这正是关于“历史真相”的绝佳隐喻。我们从小接受的历史教育,往往是一部黑白分明的脸谱剧。岳飞是红脸的忠臣,秦桧是白脸的奸臣;汉武帝是雄才大略的君主,秦二世是昏庸无道的败家子。这种叙事让我们感到安心,因为它符合我们内心朴素的道德渴望。我们习惯了相信,历史是由“善”与“恶”的斗争推动的。
当我们看了足够多的历史故事之后就会自然而然地产生这样的疑问:在这个充满了灰度的真实世界里,在这个复杂的成人社会中,几千年前的古人真的仅仅凭借“仁义道德”或者“礼义廉耻”就能驱动庞大的帝国运转吗?那些被供奉在神龛上的圣贤之言,究竟是指导生活的真理,还是那是经过精心装裱的统治术?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翻开了熊逸的这本《春秋大义:中国传统语境下的皇权和学术》。作者试图一层层剥开那棵大树的树皮,带我们绕到树的背面,去看看那只被遮蔽了千年的“松鼠”——那个关于中国传统政治真实的运作逻辑。
读完这本书,也许你会发现你原本熟悉的那个古代中国,突然变得复杂而耐人寻味起来。
§为父报仇,该赏还是该杀?
熊逸这本书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在于他完全抛弃了那种四平八稳的教科书式写法。他没有按照朝代顺序给你讲编年史,也没有堆砌那些枯燥的理学概念。相反,他像是一个老练的刑侦队长,直接把读者带到了历史的“案发现场”。因为只有在极端的冲突中,制度的底色才会暴露无遗。我想从书中反复提及的“血亲复仇案”说起。这不仅仅是几桩古老的谋杀案,它们其实是中国传统法律与道德困境的最佳例证。
让我们回到唐朝,看看那桩著名的“徐元庆案”。徐元庆的父亲被一名叫赵师韫的官员杀害了。在当时的官场环境下,徐元庆作为一个平民,想要通过正规法律途径去告倒一个官员替父申冤,几乎不可能。于是,他选择了最古老、最血腥但也最直接的方式:隐姓埋名,去驿站里当了个服务生,卧薪尝胆多年,终于寻找机会手刃仇人。大仇得报后,徐元庆没有逃跑,而是平静地前往官府自首,等待法律的制裁。
这个案子放在今天,或许大家会同情徐元庆,但法律判决本身不会有太大争议:故意杀人罪没得跑。但在唐朝这成了朝廷上下的顶级难题。这个难题的核心在于,它触碰了中国传统社会两根最敏感的神经——不可挑战的“国法”,和绝对正确的“孝道”。
那是一个“以孝治天下”的时代。儒家经典告诉人们,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十世之仇,尤可报也。如果不报仇,你就是不孝,甚至不配为人。徐元庆的行为,在道德维度上简直就是教科书级别的英雄。然而,唐朝也是有着法理秩序的帝国。法家留下的遗产告诉统治者:杀人偿命,私刑必禁。如果每个人都去搞血亲复仇,国家的法律威严何在?
这时候,朝堂之上展开了一场精彩绝伦的辩论。哪怕是一千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能听到那些大文豪们为了维护各自的政治逻辑而发出的激烈交锋。
首先站出来的是陈子昂。他提出了一个看似完美的“双赢”方案:既要杀徐元庆的头,以正国法;又要给徐元庆的家立牌坊,以表彰他的孝行。这种想把“里子”和“面子”全占了的做法,即使在现代人看来,也充满了一种虚伪的表演性质。
柳宗元对陈子昂的方案进行了激烈反对,柳宗元是典型的“逻辑党”和“国家主义者”,他的观点非常严厉:如果徐元庆报仇是对的,那你为什么要杀他?如果你杀他是对的,那你为什么要表彰他?在他看来,国家的法度不容许这种骑墙的行为,不能给这种复仇正名。
而韩愈则提供了第三种思路。他不纠结于判决结果,而是追溯源头:徐元庆为什么要私下杀人?是因为官府当初没有主持公道。韩愈的观点更具弹性,他认为如果国家法律失效在先,那么百姓寻求私力救济就是合理的。
看出来了吗?这不仅仅是文人之间的打嘴仗,这是三种治理逻辑的斗争:是搞政治表演(陈子昂),还是搞严刑峻法(柳宗元),或者是搞伦理统战(韩愈)?通过这些争论,我们直观地触摸到了中国古代社会治理最核心的困境:“礼”(道德伦理)与“法”(国家律令)的尖锐冲突。国家希望建立一套统一的、理性的规则,但社会深处却运行着另一套基于血缘和道德的情理逻辑。
正是为了解决这种冲突,早在汉代大儒董仲舒就发明了一种让现代法律人听起来颇为复杂的审判原则——“春秋决狱”,又叫“原心定罪”。简单说,就是判案不看事实,看动机;不看结果,看初心。
对于这一制度,现代读者的看法往往呈现出两极分化。部分人会觉得:啊,中国古人真是充满了人文关怀,不搞西方那一套机械的法条主义,讲究法不外乎人情,多么温暖;另一群人则会痛斥:这简直就是破坏法治的毒瘤,完全凭主观判断,法律的确定性荡然无存。
然而,《春秋大义》并没有停留在这种表层的争吵上,它给出了第三种冷峻的视角。熊逸告诉我们:别天真了,这既不仅仅是人文关怀,也不单纯是破坏法治,这本质上是一场权力的再分配。
把法律的解释权从“客观事实”转移到“主观动机”上,实际上是赋予了官僚/皇帝无限的裁量权。因为“事实”是摆在那里的,不容易抵赖;但“心”想什么,还不是由手里握着笔杆子的官员说了算?如果我想杀你,就说你动机不纯;如果我想保你,就说你虽犯大过但初心本善。
到这里,原来儒家这套看似温情脉脉的设计,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给权力的任性留出后门。它成功地把法律变成了一种可以根据政治需要随时拉伸或收缩的橡皮筋,而这也正是传统皇权社会的治理逻辑之一。
§跟老天爷谈的一笔生意
如果说法律领域的博弈还只是关于“人”该怎么管,那么书中接下来的讨论,直接掀开了皇权神圣外衣下最隐秘的利益交换——那是关于“天”的解释权。中国皇帝被称为“天子”。这听起来是一个至高无上的宗教概念,意味着皇帝的权力直接来源于宇宙的最高主宰。但在熊逸的笔下,汉代董仲舒大力推行的“天人感应”学说,本质上其实并不是宗教信仰,而是皇帝与士大夫阶层之间的政治谈判,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份双方为了共存而签订的“隐形宪法”。
儒家向民间宣扬,皇帝是老天爷的亲儿子,所以万民都要听他的。谁敢造反,就是逆天。这赋予了皇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合法性,解决了一个流氓出身的刘邦后代凭什么坐拥天下的难题。但皇帝必须支付代价。因为虽然你是老天爷的儿子,但你毕竟是人,你没法直接跟老天爷通电话。那个解释“老天爷此时此刻心情好不好”的权利,掌握在读圣贤书的儒家官僚手里。
以前我总觉得古人迷信,对着日食月食、地震水灾磕头恐惧。书里却点醒了我:这哪里是迷信,这是当时唯一能制约皇权的手段!在没有议会、没有宪法法院的古代,儒家士大夫就是靠着这一套“装神弄鬼”的解释权,在一定程度上给那头名为“专制皇权”的怪兽套上了笼头。
于是我们看到了那个有趣的现象:每当发生天灾,皇帝就得战战兢兢地写“罪己诏”。一旦皇帝想乱来,大臣们就会痛哭流涕地搬出异象:“陛下,昨天城南那棵树突然枯死了,这是上天示警,您那个修宫殿的工程必须得停啊!”皇帝心里可能明镜似的知道树枯死是因为虫蛀,但他不敢反驳。因为一旦他否认了“天人感应”,也就等于否认了自己权力的来源。所以,他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种神学,本质上是皇权与相权博弈的战场。
顺着这个“一切皆为政治服务”的逻辑,书中还顺手解开了另一个困扰我许久的历史谜题:为什么教科书上说儒家、法家、道家水火不容,但在真实的官场里,大家好像混得挺好?所谓的“三教合流”,真的是因为思想上的融合吗?
熊逸给出的答案非常势利,却感觉很符合逻辑:任何学说,一旦被选中成为“官学”,它就不再是单纯的思想,会异化为权力手里趁手好用的工具,最终殊途同归。
汉代的儒家,早已经不是孔孟当年那个到处碰壁、一脸菜色的理想主义模样了。为了适应大一统帝国的统治需求,历史上所谓的“独尊儒术”,从来不是对其他思想的彻底消灭,它变得极度务实和贪婪,开始了大规模的“拿来主义”。
它向法家借来了严密的组织架构和赏罚手段,解决了“怎么控制人”的问题;
它向阴阳家借来了五德轮转和天人感应,解决了“权力为何神圣、民众为何要服从”的合法性问题。
它向道家(特别是黄老之学)借来了“君人南面之术”,也就是如何驾驭臣下、搞平衡术的帝王心法。
所以,中国传统的政治结构从来不是单一的。它就像一个精密的洋葱:
表皮是儒家,画着仁义道德,给天下人看,让人感到温暖;
果肉是法家,那是坚硬的律令体系,保证国家机器的运转;
核心是道家,那是皇帝这种“孤家寡人”用来保命和御下的生存哲学。
所谓的“阳儒阴法”或“儒表法里”,并非简单的虚伪,而是功能上的分工。没有儒家,帝国就没有凝聚力;没有法家,帝国就没有执行力。这两者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而在这种极致理性的政治算计面前,所谓的信仰、学派门户,不过都是摆在台面上的筹码罢了。
§别急着说全是骗局
读完前面那些关于“算计”和“工具”的分析,人很容易陷入一种巨大的虚无感。你可能会觉得,原来历史书上那些温情脉脉全是假的,底下全是赤裸裸的利益互换。这时候,我们很容易矫枉过正,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以前觉得历史是童话,现在觉得历史是鬼话,传统文化就是一门单纯的骗术。
但我们就此打住,这就是终点了吗?恰恰相反。冷静下来审视,我会发现这种把一切都归结为阴谋论的视角,虽然过瘾,但它和当初我们盲目相信的浪漫化想象一样,依然不是历史的全貌。它们就像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一面写着天真,一面写着世故,但哪一面都无法单独代表这枚沉甸甸的硬币。他们都试图用一个简化的叙事,去套住复杂的历史。
这就不得不提这本《春秋大义》一个很明显的局限,或者说是“烂尾”之处。
这本书的副标题虽然叫“中国传统语境下”,但全书将近六成的篇幅都集中在汉朝,特别是汉初,剩下的大半还在讲先秦。这种写法非常精彩,因为它展示了规则制定之初思想碰撞最为激烈的博弈。但也正因为如此,它给读者的感觉是:皇权和学术的关系,好像在两千年前就已经定型了,就是一场静态的买卖。但这真的是全部吗?
如果我们跳出熊逸的视线,把历史的镜头往后拉,去看看那些书中语焉不详的漫长岁月,你会发现事情远比“皇帝利用儒家”要复杂得多。这不仅仅是一笔买卖,而是一场长达两千年的、此消彼长的拉锯战。皇权与士大夫阶层的关系,远比书中这个截面要复杂、动态得多。在汉代之后,这场博弈的剧本被反复改写:魏晋的世族垄断了学术,皇帝反而常常要看名士的脸色;唐宋的科举制如同一场革命,将文化解释权大规模回收国家,塑造出文人治国的高峰;直至明清,皇权才一步步收紧缰绳,试图完成对思想的彻底掌控。
缺少了这些后续的章节,我们对历史的理解就会出现断层。我们看到了一个充满张力的开端,却丢失了其中曲折的融合、反复的拉锯,以及那最终趋向的、沉重的结局。意识到这一点,我最初那种非此即彼的感觉开始消散,一种更复杂的想法正在浮现,如果我们真把这当成了历史的全部真相,那我们也只是从一个迷信跳进了另一个迷信而已。
§不得不做的“糊裱匠”
如果试着不再只盯着古人的“动机”,转而去看看他们当时面临的“局势”,感受会完全不同。那些曾被我们轻易贴上“虚伪”或“算计”标签的政治设计,忽然显露出另一副面孔——那里面充满了焦头烂额的无奈,和被现实逼出来的政治智慧。
还是先说回那个被批评得最狠的董仲舒。书中把他提出的“春秋决狱”和“原心定罪”,解读成是为了迎合皇帝、破坏法治而搞出的把戏。这话当然没说错,但如果我们回到西汉初年,站在董仲舒的位置上往四周看一看,你会发现他面临的是个什么样的烂摊子。
那是秦朝刚灭亡不久的年代。秦朝为什么二世而亡?究其根本,是因为它的“法”太硬了,至少当时的民众和儒家士大夫们是这么认为的。那种不讲情面的严刑峻法,直接崩断了社会这根弦,老百姓对冷酷的国家机器,只有恐惧和仇恨,没有半点认同。与此同时,民间盛行的“血亲复仇”习俗,就像地底下暗流涌动的岩浆,只要官府稍微不注意,就会冲出来挑战新王朝的权威。
这时候的汉朝,其实卡在一个死胡同里:继续搞严刑峻法,那就是走秦朝的老路,死路一条;如果完全放任民间的道德复仇,国家权威就会解体。
在这个背景下,董仲舒提出的“原心定罪”,就不单单是给皇帝送权那么简单了。他其实是在试图弥合这个因为过度刚硬而断裂的社会,在国家那张冷冰冰的法律面孔,和民间温热的伦理道德之间,寻找一个缓冲区。把这种看似随意的“论心”,小心翼翼地塞进司法体系里,其实是在挽救法律的信誉。他在告诉老百姓:国家的法律不是怪物,它是懂道理、通人性的。只有这样,汉朝的法律才能真正“软着陆”,被社会底层所接受。那一刻的董仲舒,与其说是个投机分子,倒不如说是一个焦虑的调停人。
这种在“国法”与“人情”之间走钢丝的难题,并没有随着董仲舒的死去而结束,反而在后来的历史中愈演愈烈。
前面我们提到了唐代的徐元庆案辩论,这其实就是同一个问题的升级版。在徐元庆案案发的初唐时期,那时候虽然有了科举,但“五姓七望”这些世家大族在地方上依然势力庞大。这些传承数百年的名门望族,在地方上根基极深,拥有自己的庄园、部曲和一套独立的伦理权威。他们本身就是一座座小山头,对中央皇权构成潜在的威胁。所谓的“皇权不下县”,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国家机器无法穿透这些地方家族的自治网络。
于是,陈子昂、柳宗元、韩愈三人对徐元庆案的态度,远远超出了法律条文之争,变成了他们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一次政治表态:朝廷到底要不要从宗族手里收回“杀人的权力”。
陈子昂所谓的“诛之而旌其闾”(杀了人再表彰他家),这说白了就是“和稀泥”。朝廷实在得罪不起庞大的宗族势力,又不敢放弃法律尊严,只好搞这种“杀人又发奖状”的行为艺术,试图两头不得罪。这招很笨,但反映了他的两难。
到了柳宗元这儿,他是坚决反对这种骑墙态度的。他的恐惧非常有道理:如果今天允许为了父亲复仇而杀人,那明天世家大族就可以为了家族利益组织私设公堂。一旦开了“私刑合理”的口子,朝廷面对那些在地方上盘根错节的大族,还有任何权威可言吗?他的立场,是坚定的中央集权捍卫者,要把任何威胁苗头死死按下去。
而韩愈呢,他的观点本质上是一种“统战”思维:既然国家力量有限,管不到乡村的每一个角落,既然宗族伦理是乡间真实的秩序,那不如借力打力。把民间这种激烈的孝行,通过官方认证,转化为对“忠君爱国”的示范,把地方家族的道德资本,收编为皇权的政治资本。这是低成本维持稳定的策略。
当我们看清了董仲舒面对的社会废墟,陈子昂的纠结、韩愈的务实与柳宗元的决绝,历史的面目就起了变化。他们不再是非黑即白的符号,也不是深藏心机的谋士。他们成了一个又一个在具体却又令人头秃的治理难题前,灰头土脸地试图修补裂缝的裱糊匠。如果忽略了这些,而单单讨论他们谁更虚伪、谁更懂法,就容易把这种复杂的政治现实,降格成了书生们的无聊口水战。
§总得编个故事哄大家
理解了那些具体官员的难处,我们不妨把视线往上抬,去看看那个最大的靶子——所谓的“圣人”。
熊逸引用了康德哲学,逻辑很犀利:人有私欲,理性又有限,所以儒家嘴里那种完美的圣人,在现实里是不存在的。拿这套理论去批古人的“偶像崇拜”,在哲学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放到历史里看,就有点像用物理公式去解释人情世故了。这就像是有人告诉你,钞票不过就是一张纸。道理没错,可这解释不了我们的生活。钞票的价值在于大家都相信它;同理,圣人是不是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的所有人都相信他是完美的。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想象的共同体》中说过,民族、国家这些概念,本质上都是“文化的人造物”。中国古代的核心想象就是“家天下”。在那个交通闭塞、信息像蜗牛一样慢的农业社会,想把几千万并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凝聚在一起,实在是太难了。对于不识字的农民来说,理解抽象的“宪法”、“公民权利”是不可能的。但是理解“父亲”很容易。
所以“皇帝”这个角色被塑造成了“君父”,整个国家被想象成一个庞大的“家”。这套基于血缘伦理的想象,为古代社会提供了一套现成的、几乎不用额外解释的国家伦理。大家相信头顶上有个完美的“圣人”在主持公道,这个世界就有了秩序,人心也就安了。这不是因为古人天生就傻,而是因为这在当时,是成本最低、最能让社会转起来的办法。
可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这套逻辑太“省事”了,以至于大家都忘了它本来只是个故事。
当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轰开了大门,这套故事突然就讲不通了。人们惊恐地发现,那个平时口含天宪的“父亲”,那个应该无所不能的“圣人”,居然连家门都守不住,被外人按在地上摩擦。这时候,不仅仅是仗打输了,而是中国人心里那个安身立命的根本——基于血缘和伦理的“大家庭感”,瞬间崩塌。
这就是近代中国转型之所以如此痛苦的根源。这痛苦远不只是换个皇帝或者剪掉辫子那么简单。它意味着,我们要把几亿人心里根深蒂固的忠诚对象,从一个具体的、神化的“圣人皇帝”,硬生生地拔出来,再安放到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民族”或者“人民”身上。
过去我是因为“忠君”所以顺带爱国,现在你让我因为“公民责任”去爱国?这种转变需要全新的伦理观。原来我们习惯的是抬头看天,等着恩赐;现在突然要我们左顾右盼,把身边的陌生人当成平等的同胞。
这种心理上的重建,看看欧洲就知道,这活儿本来就不轻松。他们从信仰“上帝和国王”,到认同“民族和公民”,中间打了几百年的仗,流了几百年的血,直到法国大革命的断头台砍掉了路易十四的头颅,这才彻底把旧偶像砸碎。而中国,则要在短短几十上百年里,狂奔着走完别人几百年的路。
从康有为想把孔子神话化来保住那尊神像,到梁启超发明“新民”概念,再到后来孙中山的“五族共和”,直到毛泽东喊出“人民万岁”,这才彻底把历史的主角换成了“人民”。这一路上每一次挣扎、每一次反复,其实都是中国人民在试图重构自己的核心想象。
仅仅用康德去批判董仲舒搞“偶像崇拜”是错位的。理解这种“想象”为何在古代有效,又为何在近代必须经历如此剧烈的阵痛去完成替换,才是比单纯的批判更深刻的历史观察。
§周朝的月亮,其实没那么圆
聊完古人的难处,咱们最后得回过头来,聊聊作者熊逸这个“解说员”本身。
整本书读下来,虽然很过瘾,但我总感觉作者的字里行间藏着一种很微妙的感觉。他似乎对那个还没大一统的先秦时代,特别是周朝,有着一种特别的滤镜。
在他笔下,那时候有贵族共和,有言论空间,甚至还有点“民主”的味道,比后来秦汉那种皇权独大的日子舒服多了。这种看法,用来发发牢骚没问题,但要真当成信史看,那也是一个巨大的盲区。
这就好比一个现代人穿越回去,看到周朝的“国人”们在那儿共同议政、甚至能把国君赶跑,就感叹说“这才是民主”。其实吧,这份“民主”是有着巨大门槛的。且不说周朝所谓的“百姓”,指的其实是有姓氏的贵族百官,压根不是今天的平民老百姓;就算是被作者津津乐道的“国人”,那也是居住在城郭之内、拥有武装权利的特权阶级。这种“民主”,充其量是“城里人”的内部游戏。而对于那些居住在城外、数量庞大得多、连名字都不配留在书上的“野人”来说,他们甚至连当“人”的资格都没有,更别提参与政治了。拿着小圈子里的“共和”,去论证那个时代的自由,这就好比指着古希腊的奴隶主推举制说这是全人类的平等,多少有点避重就轻了。
作者拿着现代人喜欢的“自由迁徙”、“言论空间”这些尺子,去丈量两千年前的历史,这是把先秦那个等级森严的时代,幻想成一个美好的乌托邦。
更让我觉得需要警惕的,是书中对“群氓”的态度。为了说明群体容易被忽悠,作者搬出了勒庞那本著名的《乌合之众》。按照这个逻辑,历史之所以乱套,是因为野心家坏,加上老百姓蠢,大家脑子一热就被牵着鼻子走了。这种解释读起来很爽,但太偷懒了。
它把历史那种复杂的变动,简化成了“聪明人骗傻子”的游戏。它忽略了更本质的东西:老百姓为什么会被煽动?真的是因为智商低吗?
大多数时候,那是因为没饭吃,是因为土地兼并活不下去了,是因为地理环境变了。这些实实在在的生存压力,才是推动历史滚滚向前的燃料,而不是什么“群体的盲目”。
这本书虽然把帝王将相的底裤扒得很干净,但因为作者那个隐隐约约的精英视角,使得他离地面还是稍微高了一点。他看清了庙堂之上的算计,却似乎稍微轻视了江湖之远的无奈。
§把窗户纸捅破之后
所以,回到最初的问题。这篇文章写到现在,我对《春秋大义》的评价变了吗?没有。它依然是一本极佳的祛魅之书。
它成功地剥开了覆盖在传统文化之上那层浪漫化的外衣,让我们看到了历史观念在真实政治博弈中的坚硬内核。它教会我们用利益分析法去审视那些被奉为圭臬的“大义”,质疑其神圣性,探究其功利性。这对于任何希望超越简单二元史观、理解中国社会深层逻辑的读者来说,都是极其宝贵的。
然而,读罢此书,我们不应止步于“看破一切”的虚无或嘲讽。拆解历史之后,更需要的是理解。理解古人在他们的时空限制下,面对具体难题时所做的艰难选择;理解那些在今天看来“虚伪”或“落后”的观念,如何在当时维系了一个庞大文明的运转。
最好的阅读态度,是把本书当作一个思考的起点。用它提供的思考工具,去剖析历史。同时,又怀着更多的同情与耐心,去试图理解历史的复杂与沉重。从“看山是山”的轻信,到“看山不是山”的怀疑,最终我们或许能走向“看山还是山”的通透——那是在洞察所有权谋与局限之后,依然能把握一个文明是怎么跌跌撞撞活下来的智慧。